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来源:本文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