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在第23个全国助残日即将来临之际,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叶旭和副巡视员蔡旭东同志带领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深入自治区残联和有关社区的残疾人托管中心调研工作。
叶旭书记一行同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机关党委书记娄晓萍等同志,先后到西夏区幸平阳光家园、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庆区宁红阳光家园进行实地调研。查看了残疾儿童和孤寡残疾老人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场所,详细询问他们的学习、医疗和康复情况,并赠送了学习及生活用品,听取了娄晓萍理事长关于全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机关党建工作介绍。对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有了比较全面地了解,深切感受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党和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重大举措,各级组织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充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离不开从业者的爱心奉献和执着坚持。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残疾人事业也是特殊困难的事业,没有广大从业者对残疾人的爱心奉献和执着精神,就不能保障残疾人应该享有的生活,特别是阳光家园的工作人员和康复中心的特教老师在特殊的工作岗位上辛勤付出和默默奉献值得我们全社会尊重。离不开党建工作的凝聚和保障作用。自治区残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在推进残疾人事业中发挥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铸魂”作用,凝聚了人心,凝聚了力量,为残疾人生活状况改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调研中了解到我区现有的44.2万各类残疾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83%,高于全国6.34%的平均水平,在全区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标准的110万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口占十分之一,涉及户数7.32万户,占贫困家庭总户数的三分之二,因残致贫是我区贫困人口的重要原因,也是影响我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因素。目前残疾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残疾人保障法》落实还不够。社会对尊重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认识不够,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部分残疾人对《残疾人保障法》知识了解不多,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由于自身条件等原因,残疾人家庭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大多属于贫困户,由于经济困难,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基本需求还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在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还比较落后。特别是有的家庭放弃和中断了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三是残疾人劳动就业形势严峻。随着社会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疾、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残疾人就业与正常人竞争处于劣势,各级政府用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投入资金明显不足,残疾人就业工作任务艰巨。四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由于经费投入不足、机构数量有限、专业人才匮乏、专业康复机构工作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制约了残疾人康复特别是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开展。全区现有的8所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只招收聋哑儿童入学,未开设盲童和智障儿童教学班,致使视障和智障儿童因无处求学而丧失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西夏区幸平阳光家园、兴庆区宁红阳光家园都属于民办康复机构,场地、资金、人员都比较缺乏,康复教师大多是聘用人员,受待遇等因素影响,队伍不稳定。全区没有一所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7—12岁残疾儿童康复是盲点,成人康复没有开展。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关心关爱残疾人生活,需要全社会奉献爱心,整合力量,共同参与。叶旭书记调研后表示:一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区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深入了解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优势,积极为残疾人学习、康复、就业办实事、解难事,组织广大机关党员积极开展为残疾人献爱心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参与度,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要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网、杂志、信息等平台作用,宣传我区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工作者,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干事创业的先进事迹,积极为残疾人事业“鼓”与“呼”,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残疾人事业,理解关爱残疾人。三要积极选树模范典型。认真总结挖掘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在各种评先选优中更加关注一线残疾人工作者,适时组织模范典型在区直机关进行巡回宣讲,以他们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作出积极努力。
在幸平阳光家园调研
与宁红阳光家园孤寡残疾老人亲切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