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上午,区直机关书法摄影美术家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银川召开。
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机关书法摄影美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经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推选,叶旭当选为区直机关书法摄影美术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徐建春、王承东、崔晓华、郭进挺、房全忠、孙瑛、于兴章、王加玲、马玉馗9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协会聘请原自治区领导任启兴、黄超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机关书法摄影美术家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区直机关书法摄影美术家协会是区直机关首个文化艺术协会组织,作为自治区文联的团体会员单位,在自治区文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区直机关文化艺术方面建立了一个新的创作、交流和发展的平台,对促进机关文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文化品位、丰富业余生活,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