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直机关工委把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抓好换届工作的意义、程序、要求,向到期或逾期没有完成换届工作的党组织发出督办函,将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列入效能目标管理和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在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突出做到三个方面。一是督促检查,促使任期届满的党组织及时换届。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一些延期换届的党组织进行调研督导,引起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党组织按期换届的思想认识上给予高度重视。同时,每月都通过电话多次与到期的党组织沟通换届工作筹备进展情况。对确定进行换届的单位,还反复与进行协商,督促对换届方案进行修改,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格程序,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换届工作。为了便于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筹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工委组织部门专门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须知》,供换届单位学习借鉴。对各单位的换届方案、工作报告、会议程序、候选人审批、召开时间、参加党员、会场布置、配戴党徽等,都作详细的要求和指导。三是严格把关,为各单位换届奠定基础。在审查换届过程中,基本上做到6个不予审批。即,不以“公推直选”形式进行换届的不予审批;党组书记不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的不予审批;专职副书记任职年龄达不到任期一届的不予审批;“两委”委员差额比例达不到20%的不予审批;应参会党员或代表达不到五分之四的不予审批;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妇女党员代表比例低于党员比例的不予审批。截止目前,区直机关到期应换届的55个部门(单位),已经有20个完成换届,正在进行候选人推选的单位有10个,制定或修改“公推直选”工作方案的有单位有15个。在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换届形式,多种方式宣传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党员知晓率接近100%。候选人的推荐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在党员中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全体党员的意志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达和尊重,增强了党内的民主氛围,增进了团结、激发了机关党组织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