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制度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结合部务会成员分工和支部建设情况,及时调整党员领导干部所属党支部,实现“分管业务与组织关系隶属一致”,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
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链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的政治要求。将部主要负责同志所属党支部由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党支部调整至三处党支部,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
快速行动落实,实现动态精准管理。在部务会成员分工调整后,印发《关于调整部务会成员所属党支部的通知》,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线上办理调整手续,实现24小时内完成5名部务会成员所属党支部调整,同步更新党员信息库数据,确保组织关系接续不断档、日常教育管理不缺位。
深化制度落实,提升管理效能。严格按照“月度提示、季度互观互检、半年盘点梳理、年底考核评议”工作要求,每月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促进组织生活标准化。每季度开展“互观互检”,以“互观”取真经寻经验,以“互检”找短板提质量,促进经验做法共享化。每半年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