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将110千伏、220千伏和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除不跨设区市的以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至地级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服务保障宁夏新型电力系统提质增效。
坚持信息共享,畅通双向沟通渠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通过深化“基层工作周”实践,加强与国家电网宁夏电力公司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充分了解全区新能源发展情况、新能源企业用户对接入和并网时限需求、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前期建设投入,对目前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时限等现场解答。据了解,截至2023年年底全区新能源装机3600万千瓦,满足新能源接入间隔扩建类项目30余项,可满足约1300万千瓦新能源接入电网。经双方充分沟通,主动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对该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达成了初步意向。
坚持一线导向,深入现场摸排实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实际需要,推动党员干部主动下沉一线听真话、摸实情、谋对策,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对近5年全区完成的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58个项目,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重点选取覆盖750千伏、33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及具有区域代表性的18个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开展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设施、生态影响现场调查和电磁环境、声环境等外部环境监测,进一步摸清该类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以及厂界外环境影响等情况,为优化全区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精准服务,深化研究制定政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掌握的数据情况开展系统科学分析,重点分析现有项目环境管理现状,深入研判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电磁、固体废物、生态恢复情况,加快编制《宁夏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完成后,还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优化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进行充分论证,切实提升宁夏境内变电站间隔扩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