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相关文件精神,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并对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增强统筹领导组织性、深学细悟精准性、解读培训针对性、警示教育震慑性、以学促干实践性,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穿始终,全力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落实落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为扎实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纪知纪明纪,严格遵纪守纪执纪,做到持续发力、永不松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释放持久效能。一是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归零心态常学常新,让党纪党规常记于心。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一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把对《条例》的学习、对纪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容易忽视、容易违反的条款理解准、把握透,根据需要延伸学习《条例》涉及的相关法规制度,切实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二是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状态自警自省,让明纪律常伴于行。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讲解,深挖案例背后的原因、教训和启示,引导统计系统党员干部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时刻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不断实现自我净化与提升。三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严实姿态守纪执纪,让成果转化常态长效。持续在严肃执纪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违纪违法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依法依规推进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切实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提供优质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