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百日攻坚战”打响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动员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身“百日攻坚战”,制定出台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优化执法和监管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打好打赢“百日攻坚战”的动力活力,以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实举措检验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的政治担当、党性作风和能力水平。
做好“减法”,优化环评审批和总量指标调度。聚焦经济发展需求,持续推动环评、总量指标调度等方面环节更少、流程更简、时间更短、成本更低,不断推进服务效率质量提升。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能源保供等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落实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报告书(表)内容等“三个一批”环评改革试点政策。优化总量控制指标调配。在满足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积极支持跨市交易、划拨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指导企业自主减排等方式,协调解决重点关键项目主要污染物、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问题。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为重点项目落地腾出足够环境容量。
做好“加法”,提高环境治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努力做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在行政处罚时依法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等权益,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规范执法检查结果处置。推动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和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在行政执法全过程应用,实现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问题整改全过程闭环式电子留痕,确保行政权力运用合法合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帮扶已履行行政处罚义务且完成整改的企业实现信用信息应修尽修。
做好“除法”,升级生态环境执法和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倡导柔性执法,积极采取非现场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等惠企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影响,以更高质量的服务监管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整合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综合联动、上下协同、内外贯通等方式,进一步减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落实督查检查统筹合并、调查研究联合归类要求,大幅压减各类督导调研,坚决杜绝各类无工作计划、无实际内容的入企督导调研。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深化宽严相济执法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规范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手段,严禁为应付督察等采取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运动式”执法行动。
做好“乘法”,加强企业服务和帮扶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发展诉求,厘清高水平保护协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强分析研究、谋划应对策略,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加大帮扶指导企业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畅通企业投诉举报、表达诉求的渠道,多走访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主动查找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入企业入园区等活动,引导企业守正创新、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从萌芽状态化解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将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支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研究,推进“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