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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廉洁之风浸润心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
2025-04-08 09:54:00    来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4-08 09:54:00

  三月塞上,清风涤荡。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在全院上下擂响正风肃纪的劲鼓。从警示教育基地的沉浸式体验,到专题讲座的靶向剖析;从触目惊心的案例警示,到汉风廉韵的历史回响,连日来,检察人员纷纷以“学、思、践、悟”为着力点,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擦亮“检察蓝”清廉底色,以铁的纪律筑牢司法公信基石。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全区检察机关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现场座无虚席,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受邀为全区三级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授课,深刻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系统阐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如何拒绝熟人请托?怎样把握“亲”“清”政商关系?这堂警示教育课让全体检察人员深受触动。课后,大家展开热烈讨论。这些带着“辣味”的思想碰撞,既让纪律条文从“纸面”走进“心间”,更让“治未病”的预防理念深植人心。

  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风腐之殇》。

  “警示片直面违纪违法干部痛彻心扉的忏悔,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具有极强的警示震慑作用。”

  “正风肃纪,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能置身事外,要坚决摒弃‘看戏’的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作为一线办案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和头脑清醒,把党纪作为‘紧箍咒’‘护身符’,不断提升高质效履职能力,凝心聚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与会人员纷纷感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两千年前,《管子》用‘准绳’‘规矩’道出制度的力量,从汉代‘刺史六条问事’到新时代‘三个规定’,历史长河奔涌向前,但‘法度’始终是清廉的基石。”

  《汉风廉韵》廉洁图片展将历史长卷徐徐展开,宁夏博物馆宣教处主任带领全体检察人员触摸汉代廉政文化的千年脉络。从汉代廉政思想到汉代廉政制度再到汉代廉政文化建设,详细解读了汉代在多维度构建监督检查监管体系的实践过程,阐释了汉代廉政基因对于当下借古鉴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所蕴含的重要意义。

  “原来我们的廉政基因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种下!”年轻检察人员不禁感慨,两千年前的廉政智慧历经岁月沉淀,依旧熠熠生辉,为当下复杂的反腐形势提供了宝贵借鉴,更为身为新时代廉政守护者增添了使命感。

  如何使铁的纪律融入日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如何把党纪要求融入履职、转化为检察工作实效?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立足自身岗位谈体悟。

  “活动成果的内化深化转化需持之以恒用力、下功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胡雅君说:“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正在有序推进,我将立足刑事检察工作实际,结合活动实效,把纪律建设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六项纪律’为行为准则,以‘三个善于’办案理念为引领,用清正廉洁护航司法公正。”

  “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更是一场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张佳表示,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

  廉政建设不是一阵风,而要成为永远在路上的进行曲。这场春风化雨的教育实践,既夯实了检察队伍忠诚履职的政治根基,更积蓄起服务大局的磅礴动能,唯有心底澄明如镜,方能擎起法治朗朗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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