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各厅局及中央驻宁单位机关党委:
区直机关工委关于举办自治区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干部职工“书法、摄影、美术展的通知下发后,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响应,为扩大区直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范围和参展规模,营造机关文化氛围,经与自治区文联等单位商定,将区直机关党群部门和政府系统干部职工书画展合并,届时由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区直机关干部职工书法、摄影、美术展,并筹备成立区直机关书影美协会。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
本次参展作品征集范围扩大到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直机关工委的各厅局及中央驻宁单位干部职工(含老干部)中书法、摄影、美术爱好者。
二、作品征集范围
(一)作品内容:
本次展出分为书法、摄影、美术三大类。所有参展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要弘扬正气,格调高雅,风格突出,既可着眼于抒发对党和国家及大好河山、美好生活的由衷赞美和热爱,也可展示干部职工奋发进取、认真工作、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对我区社会发展美好前景的真实写照。
(二)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篆、隶、楷、行、草等书体自选,形式不限。尺幅以不超过六尺宣纸为宜,格式、书体不限,自行简易装裱。
2、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图片均可;尺寸为10寸。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5张),每组照片按一幅作品计算。
3、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粉、装饰画、版画、漫画、硬笔、软笔均可;国画不得大于四尺整幅;其他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80cm,自行简易装裱。
(三)作品要求:
1、每个单位选送三种参展作品各1-5幅,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幅,优秀书法、美术作品可适当增加数量。
2、每件参展作品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并在作品右下角(摄影作品在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部门、作品题目、联系电话;凡行草、隶书作品,请用正楷附注释文解(含美术作品上的行草、隶书)。
3、参展作品必须为参展者本人真实原创作品,投稿者必须对报送作品负责。
4、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由作者负责。
5、已在报刊、杂志或其它专刊发表过、评选过的作品不能参赛。
三、比赛时间及作品报送
1、作品报送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前;
2、作品报送方式:党群系统的参赛作品已报送,如另有作品参赛,所在单位机关党委统一报送到区直机关工会工委;政府系统的参赛作品由作者单位机关党委统一报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人大、政协、高院、检察院及中央驻宁单位参赛作品,由作者单位机关党委统一报送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四、评审奖励
聘请书影美专家对参展作品评审。本次展览书法、摄影、美术各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视参展作品数量设定,同一类别、同一作者作品不重复评奖),并增设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与奖励。
五、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有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文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主办,区直机关工会工委、自治区文联机关党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党委、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具体承办。
六、活动要求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书影美展活动,是进一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区直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各单位机关文化建设成果的集中展示,希望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进行动员,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征集有书法、摄影、美术特长的干部职工积极准备参赛作品,并及时报送。
2、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在抓好书影美作品征集报送的同时,要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成立的书影美协会会员单位,做好会员单位和会员的登记报名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会员单位和会员名单报送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联 系 人: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刘振飞 6669680
电子邮箱:qzjgghgw@163.com
附:1、书影美展参展报名表
3、书影美协会会员申请表
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