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暨
第二届书美影作品展的通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及中央驻宁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充分展示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热爱生活、努力工作、共建和谐的良好精神风貌,现决定举办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暨第二届书美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8月下旬、9月下旬分阶段在银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区直机关工委、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区文联
承办:区保健局、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区直机关书美影协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暨第二届书美影作品展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组、评审组、宣传组、秘书组、大型活动组、安保组、场地器材组、后勤保障组等九个部门。
组委会主任:叶旭
组委会副主任:周万生、马利明、郑歌平、李春虹
四、运动会有关事项
(一)运动会主题
快乐运动·健康工作
(二)竞赛组别
A组(机关综合组)、B组(厅级干部组)、C组(省级干部组)
(三)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五人制足球、软式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集体跳绳、第九套广播体操、保龄球(C组)、网球(B、C组),共12个大项42个小项。
(四)参加范围及运动员资格
凡党组织关系隶属区直机关工委的各厅、局、委、办及中央驻宁单位均要组队参加。运动员参赛资格为区直机关在职正式职工或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与各参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不允许跨行业、跨地区借调参赛队员。
(五)报名时间
A、B组比赛拟定于2015年9月下旬进行,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和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第一次报名(只报参赛项目与人数)日期为7月23-26日,第二次报名(报参赛人员名单和项目)日期为8月10-14日。C组比赛拟定于2015年8月下旬进行,由自治区保健局统一负责报名工作。
(六)奖励办法
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并设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证书、奖金。
五、书美影作品展有关事项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宁夏美
(二)参加范围
本次参展作品面向区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征集。
(三)作品内容、规格及要求
1.作品内容
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大类。所有参展作品要紧扣活动宗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要弘扬正气,格调高雅,风格突出,主要展示干部职工奋发进取、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
2.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软硬笔篆、隶、楷、行、草等书体自选,形式不限。尺幅以不超过六尺宣纸为宜,格式、书体不限。
(2)美术作品:国画、油画、水粉、装饰画、版画、漫画、硬笔、软笔均可;国画不得大于六尺整宣;其他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00×80cm。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图片均可;尺寸为7寸。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超过3张),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作品要求
(1)每个单位选送书法、美术作品3-5幅,摄影作品1-3幅。
(2)书法、美术作品须自行简易软装裱(无框)后报送,摄影作品统一报送电子版。
(3)每件参展作品须填写《报名表》一份,并在作品右下角(摄影作品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部门、作品题目、联系电话;凡行草、篆书作品,请用正楷附注释文解(含绘画作品上的行草、篆书)。
(4)参展作品必须为参展者本人近三年真实原创作品,投稿者必须对报送作品负责。
(5)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由作者负责。
(6)已在报刊、杂志或其它专刊发表过、评选过的作品不能参赛。
(四)作品报送
各单位作品于8月17-20日集中报送到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五)评审奖励
本次展览书法、美术、摄影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参展作品数量设定),并设优秀组织奖。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100元,优秀组织奖1000元。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风貌的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各级领导要带头参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全民健身和机关文化建设的热情。
3.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运动会报名和书美影作品报送时间,不得延误、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联系人:
区直工委:侯建国 6669680 贺志文 6669683(传真)
体 育 局:许金明 5602882
邮 箱:qzjgghgw@163.com
附件:1.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区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报名表(第一次)
3.区直机关第二届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报名表
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
2015年7月3日
附件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文联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保健局、宁夏亲水体育中心、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区直机关书美影协会
三、时间与地点
2015年8月下旬、9月下旬分阶段在银川举行。
四、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A组(机关综合组)
男子篮球、五人制足球、软式排球、乒乓球(男团、女团、男单、女单)、羽毛球(男团、女团、男双、女双、混双)、游泳(个人、接力)、中国象棋(团体、个人)、围棋(个人)、集体跳绳、第九套广播体操。
(二)B组(厅级干部组)
网球(双打)、乒乓球(男单、女单)、羽毛球(男双、女双)、游泳(男子50米自由泳、女子50米蛙泳、男女100米蛙泳)。
(三)C组(省级干部组)
保龄球(男女组)、网球(双打)、乒乓球(男单、女单)、羽毛球(双打)、游泳(男子100米、女子50米,泳姿不限)、象棋(个人)。
五、参加单位
自治区直属机关各厅、局、部、委、办及中央驻宁单位。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直机关工委各厅、局、部、委、办及直属单位和中央驻宁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或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与各参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不允许跨行业、跨地区借调参赛队员。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直各部门及中央驻宁单位组团(队)参赛。凡参加3个大项及以上比赛的单位可组成代表团,设代表团团长1名、领队1名,工作人员自定。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大项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不允许兼报乒乓球项目和羽毛球项目。
(四)每名运动员在参加一个大项比赛中,只能参加2个单项(团体项目除外)的比赛。
(五)B、C组运动员可兼报A组比赛 ,并计入该项目规定的报名人数之内。
(六)凡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参赛时,运动员必须向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运动员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不足3人/队(含)的项目不比赛。
(三)集体项目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确定比赛办法。
(四)各项目在决赛中不允许出现并列录取名次。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采用各单项规程提供报名表的样式,将报名表打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二)第一次报名(只报参赛项目和人数)日期为2015年7月23-26日。第二次报名(报参赛人员名单和项目)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报送。
(三)不按规定或逾期报名者,均不予受理。所报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四)裁判长于赛前3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
(二)集体项目:参赛不足8队(含)减1录取,按18、14、12、10、8、6、4、2计分。
(三)团体和个人项目:参赛不足8队/人(含)减2录取。按9、7、6、5、4、3、2、1计分。
(四)第九套广播体操:一等奖1名(第1名)、二等奖3名(第2-4名)、三等奖4名(第5-8名),分别按18、14、10计分。
(五)C组录取和计分办法按单项规程执行。
十一、奖励与表彰办法
(一)团体总分奖: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
(二)获得集体项目和团体项目录取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
(三)获得个人项目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设运动会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组委会选调。
十三、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和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经费
(一)各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二)报名参加男子篮球和五人制足球项目的单位,在报名时,须缴纳参赛保证金2000元。
十五、团旗
各参赛单位须自备团旗一面(2×3米),颜色自定。团旗除标明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旗杆自备。
十六、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二
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报名表(第一次)
单位(公章):
序号
项 目
组别
是否 参加
项 目
备 注
男团 (含接力)
男双
男单
女团 (含接力)
女双
女单
1
男子篮球
A组
集体项目,12人。
2
五人制足球
A组
集体项目,10人。
3
软式排球
A组
集体项目,6男6女。
4
乒乓球
A组
4男4女,分团体和单打,团体4人。
B组
男单、女单,人数不限
5
羽毛球
A组
6男6女,分团体和双打,团体6人。
B组
男双、女双,人数不限。
6
游 泳
A组
分男女个人和接力项目,每单位可报12人,男女不限。
B组
男、女个人,人数不限。
7
网 球
B组
双打(可跨单位报名)。
8
中国象棋
A组
个人赛和团体赛,每单位限报3人。
9
围 棋
A组
个人赛,每单位限报3人。
11
集体跳绳
A组
集体项目,男4女6。
12
第九套广播体操
A组
集体项目,20--30人,男女不限。
注: 1、集体项目在“是否参加”对应的空格内打“√”;在“项目”对应的空格内打“填写参赛人数”;2.于2015年7月20日前报区直机关工委。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附件三
区直机关第二届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作品 类别 |
作品题目 |
创作 时间 |
作者 姓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联系 电话 |
注释文解 (行草篆作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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